一个不全面的读书笔记

人们可以基于身体技术的一项研究、一次陈述或者一种纯粹而又简单的描写出发,构建一种关于身体技术的理论。
在这个意义上,莫斯指的是在不同社会当中,人们以传统的方式知道了如何使用自己的身体。
在这篇长文中,莫斯首先论述的是,这一课题,属于社会学/人类学的研究范畴,即自己的授课内容。随之,莫斯对多样性进行了批判。准确的说,是对使用多样性这一概念掩盖理论的匮乏的批判。他认为,在具体现象尚无法有机组织起来,从中得到概念时,人们就把它加上“多样性”的标签。多样性这个词,意味着一种耻辱,意味着那儿有一些真理,我们可以感受得到,却无法发现。而在莫斯教授的描述性民族志中有很多的多样性。所以他苦苦追寻,这种社会现象的多样性背后,到底代表着什么呢?这是莫斯关于身体技术的问题意识来源。

从游泳和挖坑的例子中,莫斯得出了,每一种技术都只能慢慢学,任何一种所谓的技术都有它的形式。身体姿态收到社会的影响。由此,莫斯使用了habitus这个词。Habitus随着不同的社会、教育、礼仪、习俗、声望等呈现不同。作为一个人类学学者,我们需要看到各种技术以及集体与个人实践的理性。由此,莫斯得到了结论:人们必须做出生理学、心理学、社会学的三重考虑,才能对跑步游泳等现象有明确的认识。只有运用了三重观点的视角,才能认识到总体的人。在这里,莫斯实际上想要指出的,是过去对于身体的技术不成体系的讨论中,社会学视角的缺失。
通过社会学视角的考察,莫斯指出了这样一个事实,使用身体技术的要素中,有关教育的各类事实是占主导地位的。教育的观念和模仿的观念重叠在一起。
这不由得让我想到了布迪厄对habitus这个词的演绎。虽然布迪厄和莫斯对habitus这个词的使用不尽相同,但是并非毫无关系。布迪厄曾经引用维特根斯坦对语言学习的论断:教孩子学习说话的不是靠解释或者定义,而是训练。对孩子而言,语言系统实际上是从外面强加给他们的。这和莫斯所说的教育的观念和模仿的观念重叠在一起具有一致性。
同时,对于教育,布迪厄认为教学行动是一种符号暴力,它借助于一种专断性权力强加以一种文化专断性。就正如文化专断性是统治阶级强加给教育系统的一样。莫斯则在对模仿的原则进行了探索后指出,人们模仿的是那些成功的行为,模仿的是那些受到信任,具有权威的人做出的成功行为。那不仅仅是纯生物的行为,也是在外界的,来自“上方”的一种强迫。虽然这两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,但是仍旧可以看出,布迪厄或许并非如同一般所认为的那样,是个反莫斯的功利主义者。
而莫斯对模仿行为的探讨,最重要的是,试图由此指出,有威信之人做出有权威的行为观念中,包含着所有的社会因素。而模仿者的行为中包含着心理学和生理学因素。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,三项要素密不可分。莫斯在得出这一结论之后,将其引申到了其他现象。比如走路动作。最终指出,对于成人来说,可能并不存在一种“天生的方式”。
而布迪厄通过对符号暴力的演绎,反对的是那些试图把文化再生产从其社会再生产的功能中分离出去,忽视了权力关系再生产时符号关系的特殊效果的理论。而这种符号关系,是包含在莫斯所述之中的。莫斯并没有忽视身体技术是如何被灌输的,也指出了身体技术来源于社会权威也为了社会权威(from and for social authority)。
或许,二者的差别在于,莫斯认为这些身体技术,使我们成为了社会的一部分,使我们升华,而布迪厄把这些称为符号暴力,并且沿着批判的道路走得更远。

在文章的最后,莫斯依据不同的原则对身体的技术进行了分类。并最终对身体技术的未来方向进行了一些展望。但是在我看来,或许这篇长文最重要的是最开始对身体技术的探讨,而非后面的列举与展望。